

引用http://blog.yam.com/abcd11111/article/79014156
abcd11111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6:10:03 | 拜鬼三四五 September 18, 2014
供食全景
魂女牆與堂鬼
中華民國100年7月間,ㄚ澤的父親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被起訴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ㄚ澤的大舅舅得到一筆家產(約6-7分地),及一間房子
房子因為拿去貸款繳不出錢最後被拍賣,ㄚ澤的父母把它買了下來
也因為好賭好色所以把土地質借給債權人,後來更把土地上的砂石挖去賣,聽說賣了1000多萬(好幾年前砂石的價格很高)
因此現有的土地就有好幾層樓深的窪地,債權人看到窪地那麼深且四周土地都是ㄚ澤父母的名下
因此就將那6-7分的窪地以60幾萬賣給了ㄚ澤的父母
ㄚ澤父母一直想要把那窪地填平以利種植
後來經由ㄚ澤父母常去的那家宮廟住持介紹的親戚,說可以無償幫我們把窪地填平
並且將回填的土石方送驗合格並申請回填作業,回填的土石方ㄚ澤父母也有看過
後來因為回填作業產生惡臭遭到警察關切,才發現原來回填的不是土石方,而是廢棄物
(ㄚ澤的父母因為回填時不在現場,所以並不知情對方是使用廢棄物回填)
經過檢警調查之後才發現原來對方是利用合法的土石申請回填作業,等一切程序完成之後,才將工程廢棄物回填到申請的案件
所以這一份起訴書包含個人及公司一共二十餘名,歷經二年多的審理判決出來了
ㄚ澤的父親黃福泰無罪
宮廟住持介紹的親戚黃X滄判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當ㄚ澤得知父親被起訴時,ㄚ澤有向供奉的靈體請求希望自己的父親可以無罪
因為他並不知情回填的是廢棄物,如果他知道回填的是廢棄物就不會答應讓對方回填
在這個案件上ㄚ澤的父親被起訴的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之罪嫌乃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倂科新台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
無罪
以上為判決書一部分內容
被起訴的20餘人,被判有罪的有17人(含公司),ㄚ澤的父親是獲判無罪的,ㄚ澤今天準備了一些熟食答謝靈體大人們,並且將這一個過程記錄下來,謝謝靈體大人們的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