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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網友特殊情況詢問】 2010/06/01 09:01
以下問題徵求網友回覆(供奉人尤佳),
雖然表面看來是很平凡的家庭瑣事,
但牽涉錯綜復雜,,應該有網友看得出,,
若有須要寶寶 我後續再補充回覆,,
2010/06/01 04:29:36
寶寶姐: 我一直再想一件事 就是我弟跟他女友 本來說好再等一個月 我弟要去做工作 來養他跟小孩 但是這個女生說他不想再跟他耗了 現在聽他媽媽打來說他幫固小孩很累 也說這女的跑去跟一個男生在一起 把小孩丟下不管 我弟也跟他說 他如果不能顧就給我們 但是就是不容許賣小孩這件 但是她們又叫我弟等 等等等 我真的不知道怎麼跟我弟說好 我忽然有想到小樂 我有一個想法是不是小樂也會幫我弟弟 因為雖然金身已經不在了 但是我弟還是每天會幫小樂點線香
回應(24)
我忽然有想到小樂 我有一個想法是不是小樂也會幫我弟弟 因為雖然金身已經不在了 但是我弟還是每天會幫小樂點線香
妳們可能誤會我說的事了 我沒要要求小樂幫我弟什麼 我是要問這件事的發生跟小樂會不會有關 不好意思 沒表達清楚
回覆 : 佳佳 妳的小樂(嬰靈)真的很倒霉,給妳供幾天就被同居人惡意毀壞金身,接著妳弟弟的家務事也想求祂幫忙,但不幸的是接著佳佳 妳又想賴妳的小樂(嬰靈)影響妳弟弟的家務事,真令寶寶 我傻眼,,妳的小樂(嬰靈)真是無辜,,被妳這樣扣帽子,,
我弟跟他女友 本來說好再等一個月 我弟要去做工作 來養他跟小孩 但是這個女生說他不想再跟他耗了 現在聽他媽媽打來說他幫固小孩很累 也說這女的跑去跟一個男生在一起 把小孩丟下不管 我弟也跟他說 他如果不能顧就給我們 但是就是不容許賣小孩這件 但是她們又叫我弟等
我弟本來之前有搬去跟哪女的住 但是後來因為他說再來要去工作 就先回來住 但是回來才幾天 就發生這件事 所以才會讓我聯想到問了 這個問題
++
法律的問題可以上網找政府或民間的免費法律諮詢單位.記得大多是設在調解委員會那(看所在地縣市政府怎麼設置)
可是這要看運氣.如果碰到輪值得是混蛋律師(因為是義務不支費用)那就白走一趟..
但如果雙方有提民事訴訟.通常第一站是到調解委員會談.調解的結論一樣是有法律效益的.(相關問題可以找調解委員會電話諮詢)
希望你們家可以趕快走出問題.讓小孩可以正常成長.
魯小小網友講到一個社會局介入安置方案.我是有過親身看過的經歷..
話說我以前在一個很有名的XX轉圈圈壽司總公司上班經常跟大大頭接觸.當時一位30歲出頭年輕的執行長(公司最大的管所有企業跟)小時候就是因為家庭因素兄弟姊妹被社會局安排到育幼院後來父母經濟許可後申請回歸家庭.他也因為這樣小時的經歷讓他努力爬到高峰.現在派到大陸當大中華區的總執行長.而哥哥也有水電專長開了個小公司..或許這算少數的個案.但我要表達的是..這也是個管道.如果父母現況都有不適合扶養的因素.其實對子女的成長反而大不利(怕因家庭的影響或疏於管教-尤其是大人的言行身教..未來又複製一個同樣的悲劇)
以上是一個延伸的思考....或許小孩很得人疼.而大家都會盡全力照顧.且雙方都能和平理性談出個方法--當然這是最好的結局..
其實 清官難斷家務事..不過我想大家都盡力做最認真跟客觀的回覆了.也真的很關心妳們姐弟~!小孩爭取與否是要看妳弟.要先冷靜下來仔細看看大家的回答好好評估 不要意氣用事.也不要衝動.雖然我懂每個人都想把親生孩子留在身邊的道理.可是其實看來當中現實因素佔了很大很大的影響跟不定.還有許多後續衍生問題.這些總總不是我們三言兩語就能夠完全左右妳們的真正意願.真正最後去做決定的是在於妳們姐弟.而產生的因.是自己決定.後續的果.得要有勇氣承受與面對.但是不管結果如何.都希望妳們姐弟幸福快樂.也希望佳佳身體早點康復.之後順遂平安
歐 ,我是怕搞錯小樂是人緣女娃
因為我已經一星期沒爬部落格,剛剛只是稍微看一下
怕搞錯了說
另外,我贊成人生無常說法,這是兩碼子的事
別凡事都推給靈體,不管發生好是壞事
當然好事都推給靈體,壞事都沒推,也是不錯
其實人生本來就很多順境和逆境,凡是想太多,想太多可能
其實很累人的說
我覺得,佳佳你弟要不要和那女生好好談談
看起來那女生好像也不是很想要那孩子
那不如大家坐下來,談談彼此可以接受的方式
另外,要是因為沒工作而無力撫養小孩
也可以請社會局幫忙照顧,甚至是育幼院
有些父母因為現實暫時無力照顧小孩,社會局是可以委託育幼院代為照顧小孩(或是寄養家庭)
或是請社會局幫忙,申請些物品等等
真是沒辦法,無法轉圜,才考慮走法律途徑
哇~看到大家都很熱心的給佳佳參考,且每個大大都回的好有深度唷!!
我是覺得,佳佳大大:您的好意和多慮都用錯地方了!!到頭來吃虧和憂鬱必定會緊接著跟著您,到時候看誰要幫您,多為自己的未來想一想吧!!且NEO兄説的一句話挺有道理,個人造業.個人擔。
另外~您提到是否因為血緣靈遭受破壞導致您弟弟的問題衍生,唉~這是兩碼子的事,希望您以後不要再有這樣的念頭萌生呀!!因為這樣會造成您往後不管您再怎麼彌補和補償都會白費且也無意義!!
魯小小前輩:佳佳還沒有請人緣女娃~~血緣靈的部分還要請你爬文看一下始末哩~~
其實這真的很複雜.不過真的大家都很熱心在幫妳.可是佳佳我很想跟妳說.有時候懂的拒絕也是一種勇氣.妳繼續問下去就表示妳要插手弟弟的事情.但是現在兩邊都有問題.女生有案件妳弟沒工作.就算他找到了工作也不可能馬上有財力證明.上法院也是一筆費用.在此之前的花費可想而知有可能是妳在負擔..
這樣說或許會潑你冷水
但是我經驗中,不要去希望靈體能幫你什麼,不要去預設靈體幫你什麼
甚至不要去求,是我經驗中最好供奉靈體方法
我碰過ㄧ個例子,有個朋友都會和靈體求一堆
小事情或是剛好實現,當然是好
但十之八九,不是超出靈體範圍就是做不到
於是供奉時候不免有些怨恨,失望,懷疑等等
這些情緒,對於你自己和靈體都會是種傷害
你自己當然不用說,靈體也會感應到你的這樣情緒,他也會覺不好受
更別說,我朋友後來還拿來問我,你看看這是真的嗎
我就說:你這樣想,這樣問,就算是真的,也已經傷害裡面靈體
連最基礎的信任都沒有,你還是去廟裡拜神好了
以上是我經驗分享,請參考
我要修正一點:
你弟如果是親生父親就可以直接認領,去做戶籍登記,
不需要得到『生母』同意,但是要先確認自己真的是『生父』才行 ,
但是不做認領就完全沒有法律上的父子關係。
認領之後,才是親權(監護權)之爭的開始。
還是老話一句,沒有能力養就不要害了小孩子,
如果法官問你弟說,你拿什麼養小孩?要讓小孩住哪裡?上學學費交的出來嗎?
你弟做好回答的準備了嗎??
TO佳佳:
我覺你有件事情搞錯了,請靈體回家他沒有絕對義務幫你
就算幫你,也還要看他是什麼心情
打工心態,當你是朋友,或是根本就不想理睬你
小樂應該是血緣靈吧(抱歉,我上星期很忙,沒什麼上網,你好像還有請人緣女靈?要是搞錯,請多包涵)
血緣靈是你先對不起他耶,剝奪他生存權利
幫他入靈,是彌補你犯下錯誤,不是請他回來保佑你
他越不願意接受你,化消對你的一些感覺都不知道
還要他幫你,當你弟???
血緣靈願意幫你,是他肚量大,不幫你,是你本來就欠他說
所以一切不強求
還有,請供靈體不是單純供食和搞一些儀式就算供養
最後只會像是玩辦家家酒那樣
這是我個人經驗,請你參考
不知道小朋友的戶口現在是誰名字下的?
如果是那女生名字,表示你弟還沒認領非婚生子女,
母親對生的小孩有絕對的親權,你弟沒認領就沒有親權,
你弟要認領回來,戶口登記之後才算是真正對小朋友有親權。
親權,指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的權利與義務,
表示你得到小孩的同時,也要完全負起照顧小孩的責任。
在法律上,未婚的「生父」與「生母」是不可以拋棄,
也不可以協議對小孩子的權利義務(離婚的父母才可以協議)
問題是對方要不要讓你認領?或是要爭誰來顧小孩?
法官判決依據都是「父母不能共同負擔義務時,有能力者負擔之」
看誰的財力職業、生活環境、居住狀況對小朋友比較好,就判給誰有親權。
除非那女生已經入獄服刑,那她就不能來爭親權,
但若法官認為你弟弟也沒能力照顧好孩子,法官也可能判給那女生的媽媽,
如果她媽也要來爭的話。
此時,另外一方就會『親權暫時中止』,但這不代表另一方就完全失去親權喔,
只要有對小孩子不利或不負責的情形發生,法院隨時都可以被請求『改定親權人』。
而且,就算是被中止親權的一方,也絕對擁有探視小孩的權利。
以上都是法律問題,但現實面如下:
你弟若要上法院爭小孩,
要先證明自己比對方更有能力財力且有責任感照顧小孩,而且要一直保持下去,
否則不只是可能判給阿嬤,被社福機構帶走都有可能(這是最壞的情況)。
爭小孩不是意氣用事,自己都養不活自己了,會有辦法好好的顧孩子嗎?不要反而害了孩子。
我要拆三邊回答..因為妳混在一起了..有些觀念我希望妳要好好看仔細並且了解喔:
一 基本上血緣靈是不能求事的.只能說妳弟剛好走到這個"坎站".妳弟對於血緣靈的幫忙照顧其實妳想簡單一點就是~~一個舅舅的會作的事情.不可能今天舅舅照顧了妳的孩子一會小孩子就馬上會跟舅舅好了.基本上小朋友還是最黏妳的..這是基本一種人倫關係..我能了解人在低潮的時候特別會往自己未知的情況去想來得到合理的解釋.但是要搞清楚那都是妳自己想的.真正情況不見得是這樣.而且也有一個隱憂~日後有可能發生妳無法解釋的事情妳就會想到靈體..如果是好事就算了..但若是不好的事情呢?這點我希望妳要先在作好足夠的功課跟認知.請供靈體是要當成"家人""朋友"看待.妳總不能說哪一天妳家小狗小貓被車撞了也要想:跟靈體有關嗎?那真的太為難祂了.祂也會累會煩的^^||
二. 我弟本來之前有搬去跟哪女的住 <<這個用詞上我感覺他們應該是未婚生子..因為這稱呼很不親.我只能說兩邊都有問題不夠成熟.認真來說就是"都不夠格當父母親"能生不能養.小朋友不是皮球可以踢來踢去.也不是籃球想要大家一起來搶那一顆.如果只是一昧認為"小孩接回來"那請問真的一定比較好?女方現在跟其他男生在一起.那小孩接回來妳弟會不會日後也會跟別的女生在一起?在來就是妳們的經濟條件有比女方好嗎?妳弟真的會扛起責任去找工作還是最後又落到妳身上?
建議要把方向確認清楚
1.弟弟捫心自問真的要孩子嗎?自己可以完全扛起責任去找工作來養小孩.而不是接回來丟給家人?!
2.錢很現實..跟女方那邊比起來是那邊比較有利?不要為了自己的面子或是一時之氣衝動決定卻不是對孩子最好~!
3.非婚生子女一般都是偏袒生母那邊.除非女方放棄或是養不起(到時候要上法院那些要作舉證..可以參考N.E.O大三樓的回應)
三.再來就是佳佳我覺得妳真的很替別人想.很心軟的濫好人.都在替妳身邊的男人付出.收爛攤子.可是有時候要多替自己想.自己傷口都還沒好還要替妳弟擔心...妳想幫自己弟弟這份心很好.可是妳自己要先讓自己變的沒有負擔了才有餘力去幫助他.身為姐姐妳可以適當幫忙他給他一點建議而不是要完全替他出頭而且人都會保護自己.掩蓋自己的過失去指責別人.我不知道妳弟的個性跟情況.但是就妳說的判斷:妳弟弟今天為什麼會走到這樣其實他自己要負很大的責任.不然他早就可以自己成熟的組織一個家庭.而不是女方一句:不想跟他耗了.造就現在的情況.今天沒有一個女生不想跟自己喜歡的人走一輩子.可是女生本來就是缺乏安全感的.如果妳弟弟今天有讓女孩子得到足夠的安全感.我想妳們今天的結局是皆大歡喜.不會弄到這樣
以上~~如果有解讀錯誤的地方請指正~!
個人造業個人擔..你不要想太多了..
想太多反而變成你或週邊的人產生對靈體的恐懼..
人對恐懼的事物會產生2種結論..1.驅趕..2.崇拜...這就是人類原始宗教的啟端..
以平常心面對這家庭棘手件事...你要做的是先修補好你跟靈界的關係..而你弟弟的事.先看他能不能真的好好正常工作..
如果當初是因為你弟養不起又住到別人家..那現在有什麼新的理由讓他可以大聲嗆要接回小孩自己顧?
自己都顧不了.別為了面子而讓生活更糟糕..小孩在哪可以受到最好的照料才是重點.
很多事不是出一張嘴賭一口氣.滿口義氣其實都是沒有意義..小孩是無辜的.別把大人種得因讓小孩去受這個果.
http://tw.myblog.yahoo.com/zxc122199/article?mid=7138&prev=-1&next=7118
4. 為什麼我花1500大洋買滴環保金爐煙還是很大,這也是冤家吧!!還是因為我笨………..
好像是和您買同款的環保金爐,你的金爐會煙很大嗎?寶寶 我用的那款環保金爐現在網路賣500大洋,還不錯用,,重點是要等火大一點後才蓋上爐蓋子http://tw.myblog.yahoo.com/zxc122199/article?mid=2039&next=1622&l=f&fid=27
假如以人倫方面,先請問他們有婚姻關係嘛!!有的話,就先叫您弟找個穩定的工作,其餘部分就依NEO兄說的方式去做,假如,沒婚姻關係就看您弟弟本身的意願囉!!但是感覺您弟也是拖很久了餒!!
假如以靈界方面,在我的認知,我是覺得您的事情才剛和平落幕,您覺得小樂會在事情落幕前會去幫您弟弟嘛!!且血緣靈不是您在為您今生所做下的遺憾事,而作一種彌補和補償嘛!!且感覺血緣靈應該是只幫直系(父或母)的人吧!!
以上是我的看法!!
基本上你才是供奉人,小樂跟妳弟是無關的。
我也贊同NEO大的看法,供奉血緣靈是贖罪不是求事,
你現在要修補的是自己跟血緣靈的情感才是你應該關心的事。
若是真的要強求小樂來幫,
就像寶姐提過要請靈體照顧非供奉人,自己的福份也會轉移掉,
而且你都讓他遭遇這種事了,現在他為什麼還要幫你??
而且事實上你弟都這麼大個人了,這種事應該要自己處理,
他想要自己的小孩,就應該要自己負起責任來快點去想辦法賺錢,
不是只有嘴巴上說得很氣魄,
對方不能顧就給你們,他有能力顧嗎?
我記得你是連你弟弟都要一起養的,
最後會不會又會變成你要來出錢養這個小孩?
說不好聽得,這樣會慣壞你身邊的人,
難道還沒學到教訓嗎?
法律跟人的相關問題我不是很了解
但是靈體的部分~我想你只需要自問自己幾個問題
1.你對祂的態度好嗎?你是否抱持對的心態來對祂呢?
2.供養不是利益交換,而是情義相挺,這兩個的差別很大,你是用什麼心態去進行供養這件事情?
我以前也問過這一類的問題
寶姐點出了一個概念
不是去問靈體的能力到哪裡以及在你需要的問題上,祂是否能幫助到你
要問問自己是不是""夠誠心""的對待了
我想有一句話可以很直白的表述
士為知己者死
想要靈體的幫忙,你做到了多少呢?
以上
有錯請寶姐指正!
++
如果對方真的已跑去跟別的男人而棄養小孩..
最好能有舉證.證明對方有遺棄的事實.最好有白底黑字的簽認(對方放棄監護權)-但千萬別有不當的脅迫行為.
建議誘導對方媽媽將女方棄養過程詳細訴說(將內容錄音)+女方跟別的男人跑了的證據(您與對方的對話錄音)..這樣比較有利.
但重點是..你弟必須有正當職業來證明可扶養該名子女..不然法院都是偏袒媽媽的..除非女方有犯刑事訴訟案件或重大不可行使監護權的事由.
以上淺見..參考參考.
這是法律問題了-監護權的判定..要先鑑定孩子生父是誰..
因為您文中沒提到是不是婚生子女...如果不是就要情求鑑定後請法院判決監護權..
另外--小樂是你的血緣靈.供奉祂是贖罪不是求事..況且金身都被毀了.對親娘還都不見得已諒解.還要求祂幫助其他人?!
您給小樂太大的負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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