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欠費 (已被法院強制執行)
2010/04/07 01:51

 

個人相片 於2010/04/06 19:19 回應

寶寶大大你好~

看到你在知識家回答關於健保費追朔期60個月(5年)的詳細解答,

最近朋友接到法院寄來的健保費追繳通知...已被法院強制執行的健保費一萬,

她有打電話去健保局詢問,但健保局人員態度很差,她要問相關的明細問題,

服務人員也不願透露,只叫她先去健保局繳強制執行的費用...剩餘欠費再辦分期

原來除了這一萬元外,她還有四萬多的欠費~~

想請教你~ 關於法院強制的部分,也可以算在健保費追朔期60個月(5年)內嗎??

還是她必須先繳清這一萬元,剩餘的四萬多....就照你說的方式重新開始繳納健保費,

(無法使用健保資源) 等60個月過後,再辦理健保卡申請....是這樣嗎??


因為他之前的薪資投保較高,健保費一個月是749元...一直以來健保局都算她這樣的金額

,所以累積下來欠費很多,她現在收入不穩定,也沒有勞健保~

如果她要開始投保健保...你會建議他用何種方式投保...區公所還是加入工會

連勞保一起投保..未來還有勞退部份ㄋ??

若在區公所投健保,區公所會要她先繳清欠款嗎??

感激不盡~~

 

寶寶2010/04/06 23:32回覆

您好~
我下午有用知識回信給您了,,法院強制的部分不要去繳不用理他(存款不要有200元以上,法院會強制扣光),健保局很奸詐他會分多次追繳,,除非你一次付清所有欠費(否則不給你有60個月的保費追朔福利)
現在你只要照我說的方式重新開始繳納健保費,最多等60個月過後,再辦理健保卡開通使用,最好連勞保一起投保..未來還有勞退部份可領,若在區公所投健保,只要按月繳健保費即可,欠費的部份都不用理他。
如果你目前尚未欠達60個月的保費,例如你目前只欠40個月的保費,則重新開始繳納健保費40個月後健保卡即可開通使用了(依此類推)。

 

個人相片 於2010/04/07 00:19 回應

謝謝妳~妳真是大好人,一定是個大美女!!

欠費的是我男友...他以前有穩定的工作,投保年資應該有十幾年了,但3年前離開前公司,

之後的工作老闆都沒幫他投勞健保,因為他也有欠銀行錢,所以沒有薪資收入相關證明,對他來說也好~~

我剛剛幫他找了一下,台北市的職業工會...最低看到400元入會費,常年會費每月100元,

投保最低20100薪資,勞保費798  健保費573 再加上月費100 , 一個月費用是1471元

如果區公所投保一個月健保費659元....雖然投保工會他的支出多了812元~但對他未來的生活比較有保障吧!!

謝謝妳耐心的看完,我這麼長一篇的廢話~~我真的很感激妳!! 不厭其煩的回答我的問題~~真的很謝謝妳喔!!

好人都會有福報的~妳一定會事事順心.心想事成!! 祝福妳~

對了~我花了一晚上的時間,除了找工會資訊外,最主要我有看你的網站....

我很喜歡招財女童那個女寶寶~可是我現在住的是小套房(空間很小)我想問如果之後有緣可以供養她....

我男友和我同住,我該怎麼介紹寶寶ㄋ? 也擔心寶寶會不喜歡和"我們"一起住...

如果男友接受...可以讓除了供奉者以外的人,幫寶寶上香或供食嗎??

還是不要讓供奉者外的人知道有供奉靈體的事ㄋ??

麻煩妳了!!

 

寶寶2010/04/07 01:32回覆

 

只是舉手之勞,我也曾有過這樣的遭遇,
我在94/1月份帳戶剩1萬多元的存款(是要用來急用的錢)無預警的情況下被法院強制執行扣光剩0元(健保欠費),有了這種晴天霹靂的遭遇,我也希望有健保欠費的人能用節省的方式回復正常的健保身份,
既然男友勞保年資有十幾年了,那就千萬不要放棄勞保(年資15年就具請領勞退年資的資格),,只要把握最後幾年的年資將投保薪資逐年加到最高,到了60~65歲就可以一次請領2佰多萬,或者選擇按月領回 (二者決不會吃虧)。


就以實際情況向靈體介紹是男友即可,可以讓供奉者許可的人幫靈體上香或供食,讓別人知道有供奉靈體的事沒關係。

 


回應(3)

 
nanacle2011/11/16 23:02 回應

 

寶寶您好:

                  無意間看到您回覆別人有關健保費積欠之問題,我本身也有這方面的問題,故想詢問您有關的解決方式~

                  我因為無穩定的工作,故投保在家鄉的市公所內,但是我已經有五年多的時間沒有去繳健保費了,這也是不得已的

                  但是,問題來了~         若是我現在找到一份有提供勞健保的工作,薪資是轉入銀行(或郵局)戶頭

                  那麼,法院知情的話,不就會強制執行扣光我戶頭裡的薪資??

                 如果,我並不想被扣光戶頭裡的錢,不就代表,我只能找無勞健保、薪資可現領的工作???

                 而且,如果雇主幫我投勞健保,健保局會來文通知雇主強制扣薪,對不對?

                 如果是這樣,我究竟該怎麼辦才好??                                                                   愁愁

 

 

寶寶姊:

我朋友已經有去區公所投保健保~我們大概是8.9月的時候就去重新辦理,

區公所說他的健保一直有在區公所投保,並未遷出戶籍地的區公所,

只是之前寄送保單的通訊地址是舊的,所以一直沒收到繳費單...

重新更正寄送帳單地址後,等了3.4個月到今天才收到繳費帳單,

區公所明明說兩個月寄送一次帳單,這次收到的是99.3~99.8月(已逾期)

整整半年的繳費帳單3954元,上面還註明滯納金會在另外收取,

那下次是否又會收到99.9~100.2月的帳單ㄋ??

這3954元的帳單,我朋友需要繳納嗎?? 滯納金需要理會??

現在應該怎麼做ㄋ??

 

天堂門靈蔭派鬼見歡【寶寶】2010/12/07 19:38回覆

可以不繳納不需要理會,反正就是只追60個月。

等風的旗2010/07/08 19:08 回應

哪若是有欠銀行錢 工作老闆沒勞健保  銀行帳戶有放前 銀行知道嗎 會被扣錢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寶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