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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2010/07/09 13:45


剛才寶寶 我瀏覽供奉人部落格,發現一件很嚴重的事情,,各位靈體金身的供奉人因為來靈蔭堂部落格聚會而互相認識,彼此要互相尊重,供奉人之間不應該侵犯調查個人的隱私資料,,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http://tw.myblog.yahoo.com/lordofpit1983/article?mid=24&sc=1#32

寶寶2010/07/09 13:22 回應

寶寶 我來瀏覽供奉人部落格,發現這件很嚴重的事情,,各位靈體金身的供奉人因為來寶寶 的部落格聚會而互相認識,供奉人之間不應該侵犯調查個人的隱私資料,,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真夜2010/07/09 09:54 回應

請認識的朋友幫我查詢的 我無意冒犯啦 只是想證明一下直覺^^不要生氣喔

林仁翔2010/07/09 12:24回覆

噗,我不會生氣阿,哪有那麼小氣的人XD你直覺好強喔!住那麼近,那好多東西該上哪找都能問你了,真好^^

真夜2010/07/08 10:59 回應

此則為私密回應

林仁翔2010/07/08 19:31回覆

公司的照片@@?你在台積電??這邊的比較近,公司那個"澳賭賭"的照片是我熬夜後去照的

 


回應(1)

真夜2010/07/09 17:58 回應

對不起 已經跟他道歉了 因為其實我是想提醒他而已 真的很抱歉
 

天堂門靈蔭派鬼見歡【寶寶】2010/07/10 14:52回覆

此舉,一來不要嚇到當事人,二來為你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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