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2010/07/09 13:45
剛才寶寶 我瀏覽供奉人部落格,發現一件很嚴重的事情,,各位靈體金身的供奉人因為來靈蔭堂部落格聚會而互相認識,彼此要互相尊重,供奉人之間不應該侵犯調查個人的隱私資料,,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http://tw.myblog.yahoo.com/lordofpit1983/article?mid=24&sc=1#32
寶寶於2010/07/09 13:22 回應
真夜於2010/07/09 09:54 回應
請認識的朋友幫我查詢的 我無意冒犯啦 只是想證明一下直覺^^不要生氣喔
回應(1)
真夜於2010/07/09 17:58 回應
對不起 已經跟他道歉了 因為其實我是想提醒他而已 真的很抱歉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